充分發(fā)揮需求響應資源作用
當前許多國家已從能源戰(zhàn)略高度將需求響應資源置于與發(fā)電側資源同等甚至優(yōu)先的地位,需求側彈性負荷、分布式電源、電動汽車、儲能等資源可通過對
價格信號的響應實現削峰填谷、追蹤可再生能源出力、為系統提供調頻輔助服務等功能,與供應側深度調峰、配置儲能等系統調節(jié)方式相比成本更低、效果更好,如與熱電廠加裝電蓄熱鍋爐相比,化工生產企業(yè)通過技術改造參與需求響應可節(jié)約調峰成本約0.05元/千瓦時。我國雖于2012年開始開展了一系列電力需求側管理城市綜合
試點,“十三五”電力規(guī)劃中也有提到大力提高電力需求側響應能力,但由于目前市場
價格激勵機制尚未健全,需求響應方面的實質性工作并不多,實施效果也并不盡如人意。
因此,建議能源與電力“十四五”規(guī)劃重點關注需求響應資源價值的進一步挖掘,充分發(fā)揮需求響應資源在提升系統可靠性、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方面的應有作用。
建議:
建議“十四五”期間從加快構建市場化電價機制、建設以需求側為重點的泛在電力物聯網兩個方面支持需求響應資源發(fā)揮其應有的作用。一方面,加快電力現貨市場與輔助服務市場建設步伐,以可反映電力供需情況的實時電價信號激發(fā)需求響應資源潛力;另一方面,通過廣泛部署用戶信息、電網信息與發(fā)電信息等數據采集終端,建設泛在電力物聯網,打破源-網-荷-儲數據壁壘,整合系統運行、市場交易和用戶用電數據,提高需求側大數據分析能力,實現需求響應資源的智能調控。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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