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的
碳排放已超全球總量的50%,并高度依賴煤炭這一傳統(tǒng)能源。作為主要的“世界工廠”、全球重要增長引擎及全球人口最多的大洲,亞洲仍將面臨能源需求的持續(xù)增長。亞洲各國如何兼顧
碳排放與經濟增長?
4月20日,在博鰲亞洲
論壇2022年年會期間發(fā)布的年會旗艦報告《可持續(xù)發(fā)展的亞洲與世界—
綠色轉型亞洲在行動》對目前亞洲的
綠色轉型進行了梳理分析,并給出建議。
根據NetZero Tracker數據,凈零排放目標現已覆蓋全球88%的溫室氣體排放、90%的經濟體量和85%的人口。截至2021年底,47個亞洲國家中已有25個做出了
碳中和承諾。亞洲最大的7個經濟體中,日本和韓國已將實現
碳中和的時間目標定為2050年,土耳其為2053年,中國、印度尼西亞、沙特阿拉伯為2060年,印度為2070年。
報告稱,當前,綠色復蘇與公正轉型關乎亞洲的低碳發(fā)展。亞洲各國政府已盡可能在財政能力范圍內,為綠色基礎設施提供資金,向最易受到能源轉型和自然災害影響的弱勢群體提供社會支持,并努力抗擊貧困以及促進就業(yè)和平等。然而,有限的財政空間仍使許多亞洲經濟體在2020年固定資本投資大幅下滑。
報告援引GGGI和Vivid Economics自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對21個新興國家的合作研究發(fā)現,平均每個國家只有11%的經濟激勵政策會對環(huán)境產生積極影響。為此,各國應加大政策激勵,來促進“綠色技能”、“綠色規(guī)劃、戰(zhàn)略和治理”、“性別和社會包容”、“綠色監(jiān)管”、“金融部門綠色化”以及“居民行為綠色化”。
作者們認為,綠色轉型的成功依賴于一整套“全方位綠色治理體系”,即政府和準政府機構為實現碳中和目標建立整套計劃、措施和組織架構,可分為機構設置,碳中和戰(zhàn)略、規(guī)劃及政策以及市場基礎設施建設三部分。
報告發(fā)現,縱觀亞洲綠色治理實踐,一些國家,如中國、韓國、尼泊爾、新加坡和泰國,已經成立了“高級別領導小組”或委員會,監(jiān)督國家凈零排放戰(zhàn)略的制定和實施。在新加坡和日本等一些國家,牽頭部委與其他職能部委之間以及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為實現凈零排放進行協作是一大特點。
非政府組織正積極參與,如專業(yè)的咨詢和研究機構,在韓國和日本也發(fā)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戰(zhàn)略和政策方面,許多亞洲國家已經明確短期、中期和長期的去碳化目標,制定了相應的路線圖,并采取全面的氣候減緩和氣候適應政策,推出一整套產業(yè)、財政、金融政策,運用激勵和抑制措施。一些亞洲國家在建立監(jiān)測、報告和評估認證(MRV)系統(tǒng)方面走在前列,還較早地適用了國際披露要求(如TCFD)。此外,中國、韓國、日本和哈薩克斯坦已經建立了碳排放
交易系統(tǒng)(ETS);印度尼西亞和越南的ETS系統(tǒng)正在建設中;菲律賓、巴基斯坦、泰國和孟加拉國也正在考慮將此作為市場機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從國別
案例分析可以看出,中國通過全面的頂層設計,自上而下推進綠色治理,中央政府發(fā)揮著關鍵領導作用;日本的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形成了良好的協調機制,非政府組織也積極參與;韓國于2015年1月建立了東亞首個全國范圍的強制性碳排放交易系統(tǒng);新加坡是第一個引入
碳稅的東南亞國家;泰國在國家和部委層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全國MRV系統(tǒng)。
綠色金融方面,亞太地區(qū)的
綠色債券發(fā)行量排全球第二,占2021全球發(fā)行總量的22.6%,而歐洲占比為46.8%,北美為21.6%。全球至少有25家傳統(tǒng)交易所設立了專門的綠色或可持續(xù)債券交易部門,其中8家在亞洲。亞洲的交易所積極推動公司ESG強制披露要求。不過,除了少數領先的國家,亞洲的金融機構對國際可持續(xù)發(fā)展倡議的參與程度仍然較低。
碳中和的實現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能源效率和
清潔能源利用方面的技術突破。2020年全球光伏裝機已達768吉瓦,亞洲裝機容量占比23%,繼續(xù)保持全球第一。該報告建議擴大可再生能源規(guī)模和交通電氣化。太陽能電池板、風能和風力渦輪機的生產,以及交通部門的電氣化將為經濟發(fā)展提供重要機會。推動亞洲成為全球最大的電動汽車生產地和市場。
報告建議逐步減少煤炭使用,但須兼顧能源安全。報告稱,為加快碳中和進程,減少未來資產擱淺風險,在不向海外燃煤電廠提供資金的同時,亞洲國家需在國內逐步淘汰燃煤電廠。但是,這不等同于“削減產量”或“完全零排放”。在當前復雜的國際形勢下,需要在減排與能源安全、供應鏈安全、食品安全和保證人們正常生活之間取得平衡。
作者們建議,在考慮本地區(qū)碳定價政策連通性的同時,亞洲經濟體需要為歐盟和其他先進經濟體設立跨境碳稅(CBAM)做好準備。同時,亞洲各國政府需采取有利政策,包括綠色分類體系、綠色債券框架和與TCFD相一致的披露要求,進一步促進綠色債券和綠色債券市場的發(fā)展。同時,可持續(xù)債券和
氣候債券需要提供溢價以激勵債券發(fā)行并培育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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