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發(fā)展機制(CDM)是《聯(lián)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之《京都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所規(guī)定的三種靈活機制之一,也是唯一一種發(fā)達國家和發(fā)展中國家可以共同實施的碳減排交易機制。CDM有兩個目的:一是幫助發(fā)達國家締約方實現(xiàn)其量化的溫室氣體減排承諾;二是幫助發(fā)展中國家締約方實現(xiàn)可持續(xù)發(fā)展,并實現(xiàn)《公約》的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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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M是一種以項目為基礎的機制。中國作為最大的發(fā)展中國家,也是開展和實施CDM項目最多的國家之一。自2005年2月16日《議定書》生效以來,中國CDM項目呈迅猛增長之勢,以每天1~2個的速度開發(fā)出來。截止2008年8月29日,中國政府已批準了1444個CDM項目,其中260個已在執(zhí)行理事會(EB)成功注冊,占全球注冊項目總量的22.59%。中國已在EB注冊項目的可核證減排量(CER)簽發(fā)量達6400多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占全球總量的34.98%。技術轉讓對于《公約》和《議定書》目標的實現(xiàn)非常關鍵,也是多年來《公約》和《議定書》下談判的重要議題之一?!豆s》和《議定書》都指出了發(fā)達
國家要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向發(fā)展中國家轉讓溫室氣體減排技術。中國開展的CDM項目是否實現(xiàn)了真正意義上的技術轉讓?CDM項目中的技術轉讓存在什么問題以及如何應對?這些都是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 放_交-易^網^t an pa i fang . c om
為此,我們選取了截止2008年5月1日中國在EB注冊的所有202個CDM項目開展技術轉讓問題研究,對這些CDM項目的技術轉讓情況進行了深入分析,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如何加強CDM項目技術轉讓的政策建議。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對中國CDM項目中的技術轉讓情況分析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由于《議定書》和EB都沒有對技術轉讓給出確切定義,CDM項目設計文件(PDD)中的技術轉讓描述和解釋也各有差異,本研究中的技術轉讓統(tǒng)一基于如下三個內涵和標準判斷:“外”(設備和設計等來自國外)、“新”(對中國而言是先進的新技術)、“能”(獲得運行與維護設備的技巧和知識的能力)。
基于以上定義和相關分析方法,對所有中國2008年5月1日前已經在EB注冊的202個CDM項目分析的結果如下。 夲呅內傛萊源亍:ф啯碳*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第一,目前中國已經在EB注冊的CDM項目嚴格來講均未實現(xiàn)真正意義上的技術轉讓,所謂的“技術轉讓”只是技術載體-設備的轉移,只能等同于技術和產品貿易,遠遠沒有實現(xiàn)“發(fā)展中國家通過做CDM項目可以獲得先進技術”的預期目標。我們所進行判別的三個標準,只滿足了“外”、“新”層次,對于“能”還差距甚遠。具體表現(xiàn)在:首先,單從項目設計文件(PDD)描述來看,提到有技術轉讓的CDM項目不到項目總數的40%;其次,即使在PDD文件中提到有技術轉讓的這40%的CDM項目,根據實地調研結果來看,其中約2/3只是設備輸入,而且設備購買也是一般商業(yè)價格,基本沒有優(yōu)惠;第三,剩余1/3所提到的有知識和能力培訓的項目,也只是簡單的設備運行與維護培訓,沒有實現(xiàn)核心和關鍵技術的運行與維護技能輸入,更談不上設備的制造技術轉讓。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第二,從CDM項目類型來看,已有的所謂“技術轉讓”,或者確切地說有國外設備輸入及簡單運行培訓的項目,主要是非二氧化碳類CDM項目,如N 2O、HFC-23、煤層氣等;對國內節(jié)能減排能夠產生較大
協(xié)同效應的能效提高、可再生能源類CDM項目“技術轉讓”水平很低,即使有,也只是少量設備輸入。另外,同一項目類型中,“技術轉讓”狀況差異也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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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除CDM項目類型外,CDM項目中“技術轉讓”水平還與企業(yè)經濟規(guī)模、企業(yè)性質、信息可獲得性、當地政策規(guī)章有一定關系。經濟發(fā)展水平高、信息獲得充分、政策體系完善地區(qū)大企業(yè)的CDM項目“技術轉讓”水平相對較高。例如,實地調研中普遍感到大型國企較中小企業(yè)在CDM項目談判時更注重技術轉讓問題。 內-容-來-自;中_國_碳_0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第四,中國CDM技術轉讓輸出國主要是歐盟、美國、日本。其中,歐盟向中國的技術/設備出口主要集中在可再生能源,特別是風電和生物質CDM項目,通過CDM項目出口可再生能源設備占到歐盟出口中國設備總數的80%。歐盟在能效提高CDM項目類型中技術出口很少,遠遠低于美國和日本向中國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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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從國際比較來看,中國CDM項目“技術轉讓”比例與其他發(fā)展中國家平均水平基本相當,為30%~40%,高于印度。但是,菲律賓、泰國和印度等國正在通過改善國內規(guī)章消除壁壘促進技術轉讓,已經有一些成功案例。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第六,現(xiàn)有國際機制和國內規(guī)章制度下,技術轉讓通過CDM項目難以真正實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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