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公共機構節(jié)約能源資源
綠色低碳發(fā)展,充分在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中發(fā)揮示范引領作用,促進我市碳達峰目標實現,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碳達峰、
碳中和決策部署,牽頭起草
《天津市公共機構碳達峰實施方案》(簡稱《方案》),經市雙碳辦審批后向全市印發(fā)。
《方案》共分六部分內容,第一部分明確了我市公共機構碳達峰工作的總體要求、基本原則,明確了“到2025年,我市公共機構在2020年的基礎上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5%、
碳排放下降7%。”的主要目標;第二至第五部分,分別對提升綠色低碳運行水平、開展綠色低碳示范引領、加快能源利用綠色低碳轉型、強化綠色低
碳管理能力建設等進行了部署安排;第六部分就碳達峰碳中和組織實施中組織領導、政策支持、責任落實等提出要求。
《方案》的印發(fā)實施,將進一步加強對全市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的統(tǒng)籌部署和系統(tǒng)推進,推動各級公共機構節(jié)能管理部門提高政治站位,明晰目標任務,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協(xié)調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形成同向發(fā)力、同頻共振做好碳達峰工作的良好態(tài)勢,充分發(fā)揮公共機構的示范引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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