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控制經濟運行的環(huán)境風險的審計目的出發(fā),無論是從宏觀還是微觀角度,碳審計的職能主要是相對評價和信息反饋。這是因為我國對碳排放的合理性、有效性的評價缺乏絕對標準,因此難以監(jiān)督,而只能對決策的合理性、有效性進行相對評價,并將評價意見反饋給政府有關部門,為決策提供信息。【易碳家知識堂】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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