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分調研、系統(tǒng)分析、深入論證的基礎上,《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行動方案(2024—2027年)》提出了3種改造建設方式,并明確了項目布局、機組條件、降碳效果等3方面改造建設要求。
改造建設方式方面:一是生物質摻燒,充分利用農(nóng)林廢棄物、沙生植物、能源植物等生物質資源,實施煤電機組耦合生物質發(fā)電。二是綠氨摻燒,利用風電、太陽能發(fā)電等可再生能源富余電力,通過電解水制綠氫并合成綠氨,實施燃煤機組摻燒綠氨發(fā)電。三是
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采用化學法、吸附法、膜法等技術分離捕集燃煤鍋爐煙氣中的二氧化碳,實施高效驅油、制備甲醇等資源化利用,或因地制宜實施地質封存。
改造建設要求方面:一是項目布局。實施生物質或綠氨摻燒的項目,所在地應具有長期穩(wěn)定的生物質或綠氨來源。實施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的項目,所在地及周邊應具備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場景,或具有長期穩(wěn)定地質封存條件。二是機組條件。相關機組應滿足預期剩余使用壽命長、綜合經(jīng)濟性好等基本條件,新建機組須已納入國家規(guī)劃。鼓勵承擔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技術攻關任務、“兩個聯(lián)營”及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配套的煤電機組先行先試。三是降碳效果。對照煤電機組自身改造前
碳排放水平和2023年同類煤電機組平均
碳排放水平,分別對2025年、2027年建成投產(chǎn)項目降碳效果提出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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