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了解,記者日前從山西省太原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了解到,9月30日前,太原市將完成324臺超過2000蒸噸常年運行燃氣鍋爐低氮改造,以進一步削減氮氧化物的排放。其中涉及供暖的鍋爐改造必須在供暖前完成,確保不影響正常供暖。
此次改造主要針對2015年12月31日以前安裝使用的天然氣鍋爐,并鼓勵2015年12月31日以后安裝的天然氣鍋爐提前實施改造。同時,鼓勵2蒸噸以下天然氣鍋爐,直接更新為超低氮排放鍋爐。單臺鍋爐容量20蒸噸及以下燃氣鍋爐,可選擇更換低氮燃燒器或加裝煙氣回流裝置的方式進行改造。此外,鼓勵天然氣鍋爐直接改為電、太陽能等
清潔能源鍋爐。
“改造后的燃氣鍋爐,要求其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30mg/m3。對于已經(jīng)達到50mg/m3排放標準的天然氣鍋爐,可以不進行低氮改造,維持正常運行即可。”太原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負責人介紹 ,采暖天然氣鍋爐于10月20日以前完成低氮改造的,可享受差別化補貼政策。
鍋爐容量不同,改造方式不一,完成時限不同,市財政補貼標準也有差異。太原市明確,2015年12月31日以前安裝使用并兼顧供暖的天然氣鍋爐,在9月30日以前完成改造的,享受全額補貼。9月30日以后,財政補貼按照全額補貼的90%支付。2020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財政補貼按照全額補貼的8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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