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購買碳配額來降低“碳關稅”,還是通過購買碳信用來抵扣“碳關稅”,抑或購買綠色電力來間接支付“碳關稅”,哪種方式才是降低“碳關稅”最具潛質的“解藥”?中國出口企業(yè)又應如何選擇?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對于中國出口企業(yè)而言,為直接排放支付的碳價包括購買碳配額或者碳信用,為間接排放支付的碳價主要是購買綠色電力。這些碳價支出能否得到歐盟的認可進而在歐盟‘碳關稅’(CBAM)的價格中得到扣減,還需進一步探討。”金杜律師表示,CBAM下應支付的價格與產品隱含碳排放量直接相關。隱含碳排放量既包括貨物生產過程中的直接排放,也包括生產過程中所消耗電力的間接排放。目前CBAM只對鋼鐵、鋁和氫的直接排放收費。而對于水泥、電力和化肥,CBAM既對直接排放收費,也對間接排放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