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綠色金融服務創(chuàng)新和產品開發(fā)
綠色金融政策工具主要包括綠色信貸、綠色證券、
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綠色租賃、
碳金融等。推進綠色金融政策工具開發(fā)和產品服務創(chuàng)新,應加快引入碳融資工具,增加
碳市場活躍度;加大
碳金融產品創(chuàng)新力度,綜合運用各種綠色金融工具,開發(fā)
碳排放權配額質押貸款等產品;完整構建包括報送、交易、結算、注冊和登記在內的
碳排放權
交易系統(tǒng);還可嘗試開發(fā)
碳債券、碳資產質押、碳資產回購、碳資產租賃和碳資產
托管等碳融資工具。商業(yè)銀行應把金融創(chuàng)新、低碳轉型和綠色發(fā)展有機結合起來,通過貸款、理財、擔保、租賃、信托等,打造綠色金融可持續(xù)發(fā)展機制。
目前,我國綠色金融投資活動大多采取政府主導的運行方式,綠色金融產品結構單一。同時,現有市場以綠色信貸為主、綠色債券為輔,綠色金融發(fā)展模式不平衡。為此,應充分吸收社會資金,推動綠色金融產品多元化和差異化開發(fā)。加強碳排放量在綠色信貸中的影響力,推動碳資產成為綠色信貸抵質押品,并將可持續(xù)理念引入資產配置中,實現多種形式的綠色投資組合。此外,還應推動綠色金融和其他領域融合發(fā)展,打造“綠色+互聯網”“綠色+普惠”“綠色+供應鏈”等復合型金融發(fā)展模式,更好滿足市場的多樣化需求。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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